ODI核准和备案程序及条件
(一)ODI核准程序及条件
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其中,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的,由其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核准机关提交;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的,由其直接向核准机关提交。
1.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资主体情况;
(2)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投资目的地、主要内容和规模、中方投资额等;
(3)项目对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分析;
(4)投资主体关于项目真实性的声明。项目申请报告的通用文本以及应当附具的文件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2.投资主体穿透
3.中方投资额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证明文件
自有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等;非货币出资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可证明权益价值的文件;银行融资的含融资⾦金额的意向书;发行股票/债券融资的相应支持文件或说明。
4.项目申请报告
(二)ODI备案程序及条件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向备案机关提交项目备案表并附具有关文件。
全国ODI代办服务
1.提供对外投资方案的设计与评估
2.全程为您准备规范性材料(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真实性承诺、股权架构、资金证明等)
3.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及说明、投资环境分析、尽职调查等内容)、投资项目说明、备案表等境外投资申报文件
4. 向发改委、商务部门提交书面和系统的资料,协助完成外汇管理局的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