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的条件
大部分企业需要满足以下4个申请条件,即可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
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
主体需要为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
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
4、财务要求:
最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zuihao高于5%,同时资产负债率zuihao低于70%。
申请流程
境外投资(ODI)备案涉及到商务部、发改委以及外汇局三个部门。
首先,境内企业股东需要向省级商务部门和省级发改委办理ODI备案手续。商务部负责整体审批企业境外投资事项,为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其次,发改委负责监管企业境外投资行业流向,为满足条件的企业颁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最后,外管局负责监管外汇登记和资金出境的相关手续。备案手续完成之后,需要根据《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在银行完成外汇登记手续。
整个流程耗时将近2-3个月,办理成功后会得到两份分别由商务部和发改委颁发的证书——《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涉及敏感行业,无论项目投资金额大小,一律提交商务部和发改委进行核准。
新闻中心